关于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企业办理注册备案的通知

各参展企业:

根据国家“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”政策有关规定,自2006年开始,所有企业申请“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”必须先通过网上注册并经各地方管理机构审核,审核通过并在网站上进行企业资质公示后,才能有资格获得相关补贴。按规定,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有资格申请“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”。
一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;
二、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;
三、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。
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注册备案的大致程序如下:
1.登陆网站www.smeimdf.org 进入“在线注册”版块,按提示步骤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。
2.注册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,打印登记表(一式两份)加盖公章后,与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证书、税务登记证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(一式两份)一并报送资金管理部门。
3.各单位的申报资格由各地方管理机构审核后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可申请的项目类型。各单位可根据公示的内容通过本网站申报市场开拓资金项目。
四、相关知识问答
1.企业自己申请“开拓资金”或通过组团单位申请“开拓资金”都需要企业在网站注册并通过审核才有资格获得补贴,因此请您在收到此通知后抓紧时间办理注册相关事宜,您在注册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联系地方管理机构(各地方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在网站上有公示)。
2.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政策会改变吗?答:不会。国家的鼓励政策是连续和稳定的,但是因为企业变化或市场发生变化,政策也会作相应的调整、补充和完善。比如:新补充规定中增加“企业达到累计金额后自动出局(50%地区企业每家累计金额50万元,70%地区企业每家累计金额70万元)和参展申请3个展位以上只按3个补助(在第1个展位补助基础上,每增1个补助10000元,第4个以后无补助)的政策调整”。
注:70%地区指中部江西、湖南、湖北、河南、山西、安徽六省;东北老工业业基地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;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、内蒙古、广西;共21个省市。其余省市为50%地区。
3.如果确认通过注册备案并且获得批准:70%地区企业第1个展位最高补助金额20000元;50%地区企业第1个展位最高补助金额15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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